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4 点击数:
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创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设“五化”支部。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支部联基层、工青妇活动,发展积极向上机关文化。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资金项目、购买服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深化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加强直属单位监督管理。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优化干部培养使用和老干服务,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挖掘和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大力弘扬 “孺子牛”精神。
二、坚决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5.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出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面摸清“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及时将返贫人口按规定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制定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对兜底保障对象中的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爱。
6.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参与。 继续组织实施“万家社会组织进千村帮万户”活动和“五个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7.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2020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3元。
8.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发展。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加强临时救助规范化建设。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评价。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全面推广使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9.加强社会救助精准管理。继续开展低保清理整治行动,加强对象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将核对工作贯穿于社会救助工作之中,做好救助对象准确识别,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9.完善和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队伍建设相关政策。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健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衔接、日常监管、联合惩戒、宣传教育联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等综合监管机制。
10.强化养老服务保障。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全市新改扩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3所以上,新增床位不少于3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80%。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深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落实老年人福利制度,推动落实社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政策,推动落实“四同步”工作机制。
11.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实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开展星级评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实施“互联网+”行动,加强“安联网”建设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2.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点风险隐患,继续做好孤儿助医助学工作。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13.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推进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完善“三留守”人员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
14.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5.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制定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工作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16.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治理政策,建立基层社会治理“观察点”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规范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征集优秀社区工作法,探索社区公益基金会发展新途径。
1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回头看”,及时补选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8.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推进“五化”支部建设,支持支部示范阵地建设,推进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19.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诚信自律、服务能力建设。
20.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会团体建设。配合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和规范管理。
21.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22.稳妥推进行政区划管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稳步推进慈利县撤县设市和零阳镇撤镇设街道等工作。
23.不断规范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编纂出版市级地名图录典志等书籍。争取早日完成沙堤、阳湖坪两个组团道路命名,积极筹备枫香岗组团道路命名。指导两区逐步完善市城区街道和小区门牌标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
24.扎实开展界线管理工作。完成慈永线县界联检任务,同时配合自治州完成张自线市州界线联检任务。强化各区县界桩管护员业务能力建设。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做好界线领域争议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25.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完成市救助管理站提质改造工程,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 “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
26.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开展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化丧俗改革,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27.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根据省厅部署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推进“三A”婚姻登记单位创建。加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开展婚姻登记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专项整治。培育优良文明家风,弘扬健康婚俗文化。
28.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2020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十、推进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29.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参加第四届“湖南慈善奖”评选活动。探索发展适合我市市情的慈善事业,指导慈善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开展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健全慈善网络,规范慈善监管,发展慈善信托,塑造慈善品牌,依托线上线下募捐,壮大慈善事业规模。
30.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积极争取让更多的社工机构参加“牵手计划”,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工专业培训,规范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
31.加快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社区居民、社会爱心人士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志愿组织通过系统发布项目、开展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间,推进志愿服务数据归集、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工作,促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模。
32.大力发展福彩事业。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优”总要求,建设公益、绿色、健康福彩。优化销售场所结构布局,加大跨行业合作和市场开发力度,打造一批文明店、标准店、示范店,做好视频票新老游戏迭代升级。
十一、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33.加强疫情防控。按照“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八个最严”措施,执行“六字诀”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主体责任,精准施策,确保不出现集聚性、颠覆性事件,对疫情造成的困难群众、防控前线人员,给予关心关爱。
34.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依法有序参与,各级慈善总会加大募捐力度,做好物资采购调配、信息公开公示,形成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强大合力。
35.完善管理体系。紧密跟踪疫情防控态势,研判化解各类法律矛盾纠纷,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内控机制、管理服务等重点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十二、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36.健全民政领导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殡葬管理、社会养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领导协调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7.推进五化民政高质量发展。开展五化民政和创新实验区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普法效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落实“智慧民政”建设,加强 “互联网+民政服务”。
38.认真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开展 “十四五”规划基础性调研,明确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指标要求、政策举措和工程项目等,编制《张家界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市政府总体规划。
39.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全面完成市委深改任务,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完善民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到位。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发展渠道。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效能。
40.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运转和审核、机要保密、宣传思想、信访维稳等工作。规范民政资金、资产、项目监管,优化后勤保障服务,精简督促检查、会议文件。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营造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
张家界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