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4 点击数:
2025年张家界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完善"四个体系",坚定推进"两个着力",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对党绝对忠诚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部署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为牵引,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为重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完善"第一议题"跟进学、中心组研讨学、党支部常态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的多层次学习机制,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二)优化模范机关建设。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行五心强党大爱民政品牌。研究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实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探索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后备干部培养规划,大力培养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完善党务、人事等方面内控制度。
(三)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坚持抓机关带系统、抓节点带日常,大力倡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纠树并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推动纪律建设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坚持巩固拓展救助、殡葬、养老等领域风腐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四)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结合我市实际,为省厅完善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修订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精准差额救助政策措施等提供建议。
(五)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统筹开展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人口认定,建立民政部门统一认定监测,信息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推动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型政策举措,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增能增收,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户与低收入家庭信息数据推送,及时实现互认互纳,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深化社会救助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指导区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等创新试点,积极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强化部门工作协同、信息共享、资源统筹。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扎实开展试点,加快构建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精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救助格局,推动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固本强基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公开公示、资金管理、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七)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扎实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这一重点民生实事,将2025年城乡低保市级最低指导标准提高到740元/月和485元/月,5月底前全市所有区县提标到位。全面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持续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民政服务站(社工站)和村级社会救助站作用,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强救助供需精准对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社会救助线上申请、录入率,提升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水平。加大"救助通"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社区、福利机构等地,开展现场操作演示与培训活动,为救助对象、工作人员教学,及时解答疑问并收集反馈意见,提高其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知晓度和应用率。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救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讲好社会救助故事,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八)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配合,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职责权限予以处理处罚,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聚焦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定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常态化监督合力,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严肃查处。聚焦信访积案、重复访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精准发放、规范使用。区县民政局对本地所有乡镇(街道)的上一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局报送检查情况,市民政局抽查30%以上所辖区县的上一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规范台账管理。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加强社会救助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九)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履行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凝聚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召开老龄委全会,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和老年认知症障碍照护友好型社区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组建老年人志愿服务队伍,推进实施"银龄行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扎实推进我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十)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民生攻坚行动,建设老年助餐点19个,其中永定区4个,武陵源区5个,慈利县4个,桑植县6个;建设"时光守护"床位150张,其中市本级50张,慈利县50张,桑植县50张。出台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政策措施,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加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完成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积极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十一)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政策。全面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政策。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各区县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
(十二)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机制改革,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级统筹统管。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民办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组织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培训。组织开展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完成市级安联网建设。紧抓安全生产工作,守牢安全底线。
(十三)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以案促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儿童福利制度
(十四)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推动常态化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提升科学分类、精准保障水平。贯彻落实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落实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的政策措施,实施加强和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能力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推进困境儿童集中照护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和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行动。积极培育孵化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指导永定区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试点。指导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做好收养业务培训和评估督导,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
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十五)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个同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抓实社会组织"两个覆盖"。
(十六)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必要事项上门办等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
(十七)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统筹行业资源,建立健全组织活动、志愿服务等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张社荟""张社兴农"等品牌建设实效,深化社会组织助力促振兴、法律服务惠民生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及时挖掘社会组织先进典型、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与宣传推广展现社会组织担当。
(十八)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执法检查,严管合法社会组织,严打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评奖和涉企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信用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分类统计工作。
规范区划地名管理
(十九)加强区划管理。深化行政区划重点问题调查研究,丰富完善相关调整建议的知识储备,推进行政区划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制定行政区划基础信息目录,为行政区划研究提供支撑。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宣传,配合省厅开展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凝聚传承保护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的情感共鸣、深层认同和社会共识。
(二十)优化地名服务。着力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要求,按照《张家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家界市落实"三步走"要求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全省1/3县级政区达到地名管理有制度、地名规划有方案、地名命名设标有覆盖、地名数据采集有保障、地名文化保护有名录、地名赋能有举措、地名宣传有声音等"七有"基本建设目标。认真总结桑植县的试点工作经验和慈利县工作经验,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加强对各区县的督导,改进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上图、设标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争取武陵源区全面完成"乡村著名行动"命名、设标及备案工作。创造性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加强区划地名文化建设,按照省厅即将出台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制度文件,着手建立市、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配合省厅区划地名处开展"三湘地名行""湘地湘名"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我市地名文化宣传活动。今年着重开展"绿水青山、红色家园"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红绿蓝"三色融合发展战略("红色文化"传承革命精神,"绿色文化"彰显山脉生态,"蓝色文化"延续水系文脉),结合武陵源、天门山等核心景区资源,打造本土地名文化宣传品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与旅游市场拓展。
(二十一)依法管界治界。按程序和联检工作要求完成年度界线联检和资料上报任务,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区分性质、快速处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新的边界纠纷的发生,刑事犯罪率显著下降,治安乱点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增强,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十二)提升信息利用。积极发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支撑作用。不断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基础信息,积极完成部、省各项数据复核及新命名、更名地名的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认真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确保地名信息准确、完善。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数据支撑。
七、提升社会事务工作
(二十三)改革殡葬服务管理。一是持续加大殡改宣传力度,传递文明理念,培育文明新风。二是大力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完成"十四五"火葬区殡仪馆补空白项目,完善法规制度,推动综合监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政策创制,制定"1+N"政策体系,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维护殡葬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四是积极推行惠民殡葬,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开展不断完善殡葬公益服务和民生保障。围绕"减项、降费、优服务"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打造绿色殡葬、公益殡葬、惠民殡葬。五是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开展新型殡葬理论研究,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出台推进文明治丧的意见。
(二十四)加强婚姻管理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探索创新"婚姻服务+"发展新模式,鼓励各区县在旅游名胜区、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建设婚俗文化公园,鼓励有条件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进景区。二是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深入开展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治理,大力培育婚育文明新风。三是积极推进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将扩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惠及面。四是加强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异常数据清洗、核对、补录,提高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严格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数据端口应用,稳妥推进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及时化解信息系统各类安全风险。
(二十五)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一是持续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指导区县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00元/人/月。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数据核对工作,构建精准核对、动态监管的补贴智慧管理服务体系。二是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工作,逐步完善建立重度残疾人重度托养照护政策,做好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的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资金使用工作。三是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及《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政策解读,指导区县更好履行特困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兜底保障职责,推动补齐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空白点"。四是着力推动"精康融合行动",推进精神障碍社区服务体系布局优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实现区县全覆盖,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二十六)优化救助管理服务。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能力;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机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业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提升救助服务专业化水平;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在全省首个"24小时"临时救助点暨市民政局志愿服务岗开展志愿服务;强化救助信息系统的数据归集和创新运用,建立送返人员、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定期开回访慰问活动。
八、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二十七)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慈善法》,健全慈善工作机制,完善慈善表彰制度,支持引导更多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推进慈善文化建设,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公益慈善宣传活动,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人物、慈善事迹的宣传。
(二十八)打造坚强慈善阵地。着力打造慈善工作阵地,构建慈善资源高效匹配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民政服务站,夯实基层慈善事业发展的组织构架,持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社工)站的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整合慈善资源,建立社会慈善资源库。充分发挥"慈善中国"信息化平台作用。
(二十九)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持续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慈善组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慈善组织规范化运作。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公开募捐、保值增值投资活动、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慈善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慈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培育优质品牌矩阵。探索"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慈善帮困模式,助力织密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兜底保障网。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和链接公益慈善机构、企业、打造"界善相伴"慈善品牌矩阵。
(三十一)推动福彩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湖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责任彩票建设工作方案》,深化责任彩票体系建设,将"组织治理责任"与"发行销售责任"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立足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福泽潇湘"品牌宣传活动,运用多种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组织形式丰富的公益活动,充分彰显福彩公益属性。落实渠道建设标准化,重点攻坚福潮渠道,积极探索"福彩+"与"+福彩"模式,推动多业态融合,保障销售网点稳定运营,助力就业。依据《福利彩票代销合同》和《湖南省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管理办法》,对销售网点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彩票,加强购彩者教育引导,营造健康有序的福彩市场环境。
九、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三十二)承前启后做好"两个规划"。加力提速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开展"十五五"规划基础性调研,明确"十五五"时期的发展思路、指标要求、政策举措和工程项目等,编制"十五五"规划,推动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形成民政事业发展合力。
(三十三)扎实开展固本强基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基层老年协会能力提升,养老机构食堂标准化建设,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文明治丧生态安葬治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乡村地名建设,社区慈善培育发展,清理福彩领域"僵尸网点",民政民生资金监管效能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行动,不断加强民政基础规范,牢固民生底板、底线、底盘。
(三十四)加强法治化建设。全面梳理制定、修改和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免罚轻罚事项"三张清单"。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机制,。
(三十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民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推动婚育户、身后"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提高大数据等技术在养老、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场景化应用力度。
(三十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机要保密、零基预算等工作。做好宁张对口合作、老区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及其他革命老区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精简督促检查、工作考核、会议文件,为基层减负。
(三十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机制,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